举报安全生产问题 东营最高奖励20万(附举报电话)

2016-05-19 14:0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举报;安全;生产问题;东营;最高奖励;20万;举报;电话
[提要]今年,东营市出台了《东营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管理,明确举报安全生产最高奖励可达20万元,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畴。

  大众网东营5月19日讯 (通讯员 张燕鸣 记者 向玲)今年,东营市出台了《东营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管理,明确举报安全生产最高奖励可达20万元,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畴。

  根据《东营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举报实行属地管理、行业负责和分级受理的原则。举报人发现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向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若不存在“未予受理或者未及时处理”的情况,实行逐级举报。安全生产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后对举报事项严格按程序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调查。举报调查结束后10日内,除无法联系举报人外,应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并将反馈时间、方式、内容如实记录在案。

  对可能涉及国家利益或引发重大社会的影响的,跨2个及以上下一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管辖区域且不宜指定单独一方管辖的,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交办的,有主流新闻媒体关注的,反复、多次举报的,承办机构认为重要的其他举报事项,由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挂牌督办,符合《东营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规定的,提交市安委会挂牌督办,挂牌督办举报办理程序由各部门自行制定。

  对经查属实的举报,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谁查处、谁奖励”的原则,根据举报事项的价值、确凿程度和举报人协助调查情况,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举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实名举报人,给予1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

  根据《办法》,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畴,凡是因举报处理出现重大失误或者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实行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

  同时《办法》还对举报人的保护进行了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后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报复,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东营各县区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东营市安监局:12350

  东营区 0546——8260190

  河口区0546——7710761

  垦利县0546——2560190

  利津县0546——5612350

  广饶县0546——6922190

  东营港0546——8019190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0546——830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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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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