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专家提醒:“药驾”危险并不亚于“酒驾”

2017-03-14 09:34: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大众网东营3月14日讯(通讯员 于珊珊 郭坤)随着交管部门的严管重罚,“酒驾”的危害开始为全社会所重视,但“药驾”的危害,至今仍未引起人们的重视。 所谓“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后依然驾车出行的行为。由于这些药物常用、易得,服用之后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因而容易酿成祸患。

  很多情况下,“药驾”危险并不亚于“酒驾”。有关资料表明,在用药后驾车的人群中,服用扑尔敏等抗组胺药(感冒常用药)的事故率达72%;而服用抗抑郁和镇静剂的人,事故率达97%。

  据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药械科工作人员介绍:有五类药物服用后会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容易酿成祸端。首先是感冒药,因为大多感冒药都含有抗组织胺类药物,不良反应有嗜睡、困倦、视力模糊等,会影响驾驶。其次就是镇咳镇痛药物,镇咳药有致疲劳倦睡作用,安定、氯硝安定、苯巴比妥等药物有镇静催眠作用。再就是抗菌药,使用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抗菌药,部分患者会出现头痛、耳鸣、视物不清等不良反应。再就是降血压药。如心得安、硝苯地平等有引起嗜睡、低血压等反应,不利于驾车安全。最后还有天麻和人参。天麻有显著的镇静催眠作用,而人参长期使用易出现烦躁不安现象,都不利于驾车的安全。

  据了解,我国目前还没有对药品“驾驶等级”作出明确规定。短时间内,将“药驾”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显然不现实。眼下,首要任务是要求临床药师应加强患者的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防范“药驾”。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专家建议,患者应在服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如果有此类副作用,注意事项中会注明服用药物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在驾车时如果感冒,最好选用中成药,或选择不含抗组胺药成分的西药。同时,在医院就诊或到药店购买药物时,最好提前向医生说明自己是司机或者长时间从事驾驶工作,这样医生会根据病情更换不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在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方面都要认真考虑,不可超剂量用药,还要尽量避免药物在血液浓度峰值的时间内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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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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