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2017-06-02 14:41: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确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东营区、河口区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00元,垦利区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广饶县、利津县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120元提高到450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0%执行;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类制定。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后,保障标准均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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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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