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情况的通报

2017-08-02 11:48:00 来源: 东营市纪委监察局 作者:

  今年以来,为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项目化推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的通知》,市委每月定期向全市部门单位“一把手”推送1—2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项目,有效解决了部门单位特别是“一把手”抓主体责任“不知道干什么”的问题。但在近期监督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部门单位对市委部署要求重视不够、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为严肃纪律规矩、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经研究决定,对存在问题的市社科联等6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党组(党委)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市社科联、市知识产权局:未按时完成4月份主体责任推送任务,没有按照要求制定自查自纠整改方案。

  市农业局:在4月份推送任务中,作风建设不聚焦,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

  市油地校结合办:未按时完成4月份主体责任推送任务,党组书记至今未上廉政党课。

  市商务局、市文化活动中心:未按要求把整改过程中开展工作的会议记录、图片、影像、活动信息等资料留存备查,不能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必须紧跟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问责,以严肃问责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中共东营市纪委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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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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