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018年中小学假期安排出炉啦!

2017-12-28 15:26: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我市中小学假期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寒暑假期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4周,具体起止日期为公历2018年2月3日至3月4日(农历2017年腊月十八至2018年正月十七),3月5日(正月十八)正式开学;暑假放假时间为8周,具体起止日期为公历2018年7月9日至9月2日,9月3日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3周,具体起止日期为公历2018年2月8日至3月4日(农历2017年腊月二十三至2018年正月十七),3月5日(正月十八)开学;暑假放假时间为7周,具体起止日期为公历2018年7月16日至9月2日,9月3日开学。
  2018年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因故需要调整节假日安排,以及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可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但须至少提前3天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调整方案要向社会公布。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中小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要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学校的校舍、校车、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切实做好整改。
  三、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围绕“我们的节日”主题,指导学生参与除夕、春节等节日传统文化活动,学习、感悟民俗文化和优良传统,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利用民族复兴基地、图书馆、博物馆等校外活动场所,坚持安全、就近、就便、自愿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和研学旅行活动。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除《寒暑假生活指导》以外,各中小学校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确保学生有社会实践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后感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各中小学校要在假期前配合家长委员会认真组织家长会等家校沟通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对家长的学生假期指导和安全教育培训,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动,多指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为青少年学生度过有意义的假期提供保证。
  四、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主管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所属学校认真执行省市假期工作要求,及时查处并纠正违规办学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欣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