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公安局发布警方通告

2020-01-31 11:54: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尹国静 魏迎萌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1月31日讯(记者 尹国静 见习记者 魏迎萌)30日,为进一步深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维护广饶县良好社会秩序、医疗秩序、防控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广饶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及时主动登记备案

  最近15天(1月15日以来)从外市进入、返回广饶人员(含本地户籍外出离市学习、工作、探亲、经商等人员,下同),应在24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镇街社区、村居委员会进行报备,具体说明外出时间、地点和目前身体状况,并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社会随访等工作。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集中对本单位涉外市进入、返回广饶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其中广饶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话:6441750)报备,镇街各职能部门、各企业、社区村居统一向属地镇街报备(联系电话附后)。其他单位和人员主动向属地镇街社区、村居委员会报备,由社区或村居委员会统一向属地镇街报备。无所属社区或村居委员会的人员可直接向属地镇街报备。广饶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将根据具体信息进行跟踪、核实。

  鼓励广大群众拨打110提供湖北省或其他发生疫情地区进入广饶、返回广饶人员线索,对经查实所反映人员为未如实登记、报告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奖励。

  所有从外市进入、返回广饶人员,须自我居家隔离14天,避免走亲访友、外出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拨打属地镇街联系电话或110说明情况,由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辆和医务人员上门收治,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

  二、认真配合开展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要听从公安民警辅警、卫生防疫人员、医护人员、交通运输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和社区村居、网格员的检查、安排,必须接受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社会随访、检查核查、体温检测、采集样本、隔离转移、送治就医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到公共场所、人员密集部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注重个人消毒卫生,确保自身安全。

  即日起,从外市进入、返回广饶人员,未按照限时规定主动登记或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私自进入公共场所,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造成相应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传播各类谣言

  广大群众要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在网上网下故意编造、发布不实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不实信息而故意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鼓励群众对不实谣言进行举报。

  当前,全县上下正众志成城、齐心协力防控疫情,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服从安排,用实际行动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久战、攻坚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附广饶县各镇街联系电话

  广饶街道        0546-6441348

  广饶县经济开发区   0546-6441262

  大王镇            0546-6881234

  稻庄镇            0546-6491001

  李鹊镇            0546-6286001

  大码头镇         0546-6611003

  花官镇            0546-6471076

  陈官镇           0546-6431001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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