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带身份证也能办公积金业务了

2020-11-30 14:25:44 来源: 东营网-东营日报 作者: 商雅雯

  市民到市住房公积金大厅忘带身份证原件也能办理业务了!近日,市公积金中心开启了电子身份证“亮证”服务。凡持有山东省居民身份证的缴存职工,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冲还贷等业务时,通过“爱山东”手机客户端申领并出示电子身份证等电子证照,无需再出示实体证照,即可办理公积金业务。市民可通过登入“爱山东”APP,选择“我的证件”模块出示居民身份证电子证件二维码,公积金大厅窗口人员使用设备扫描二维码后即可在公积金业务系统查看市民的电子证件。电子身份证等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亮证”服务的开启,进一步推进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只跑一次”等事项清单的落地运行,降低了办事成本,提升了政务服务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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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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