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东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1-03-12 07:51:3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文洁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文洁 通讯员 石海英 赵安济 东营报道

  为全面提高城乡劳动者创新创业意识和素质能力,以高质量的创业培训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东营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了解到,该《通知》是东营市首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将着力解决目前创业培训项目体系不够完善、培训补贴标准不够科学、培训模式单一等问题。

  《通知》将创业培训覆盖到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培训对象重点是低收入家庭子女、低收入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高校(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等。

  此外,《通知》细化了培训项目和明确培训对象。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意识培训(GYB培训)、创业能力培训(SYB培训)、创业能力提升培训(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以及市或县区人社部门确定的其他创业培训项目。将就业创业形势政策解读纳入创业培训内容。GYB培训对象是有创业动机的在校生及其他群体人员。S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对象重点是有开办企业想法或具体可行创业项目的非在校生人员,严禁没有开办企业计划或具体可行创业项目的在校生参加S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IYB培训对象是已创业(取得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小微企业主、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已创业人员可参加项目制创业培训。

  《通知》调整了培训补贴标准。结合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和学员组织难度等因素,对各类培训项目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参加G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S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I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开展的项目制创业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通知》将进一步强化遴选力度。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原则,评审确定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创业培训机构,并对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通知》要求细化创业培训流程。整个培训工作依托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从报名、开班、培训、考核、资金申请到补贴拨付的全程信息化实名制管理。此外实行分级管理,市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创业政策制定、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创业培训项目监督、组织“创业精英训练营”等工作;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分类开展创业培训。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张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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