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合同的签署是法庭审判的重要证据

2021-08-23 14:28: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文洁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文洁 东营报道

  合同是现实经济社会中最常见、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交易方式,实践中很多企业在合同签订中风险防范意识较低,内部管理制度也存在漏洞,因此,发生合同纠纷的机率居高不下,近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洞見·律師获悉一家企业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而与合作企业对簿公堂,最终也以败诉收场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宏发广告公司长期为富海汽车销售公司制作广告,但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账目混乱,虽然富海汽车销售公司也陆续支付了5万元,但宏发广告公司却主张富海汽车销售公司仍有“余款”3.5万元未支付,富海汽车销售公司对宏发广告公司主张的3.5万元并不认可,广告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双方工作人员QQ聊天记录、没有签字盖章的对账明细一组、汽车销售公司转账记录两份,以及双方往来的少量发票,却唯独没有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

  作为富海汽车销售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洞見·律師指出以下观点:

  一:对账单为广告公司自行制作,既未加盖汽车销售公司的公章也没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二:聊天记录系广告公司打印且无法确定聊天人的身份,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

  三:转账记录只说明汽车销售公司支付过有关费用,无法说明双方存在定做合同关系,也更无法证明合同约定的价款数额。

  最终,法庭查证后认为广告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决予以驳回,并由其承担诉讼费。富海汽车销售公司胜诉。

  洞見·律師提醒大家:作为商家应增强证据意识,该签书面合同的尽可能签书面合同,完善有关手续,否则即便觉得有理,到了法庭上若没有证据支持,也会面临败诉,因为法庭只认证据。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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