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董晓赢 东营报道
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通行时须佩戴安全头盔。连日来,在东营公安交警部门的大力宣传整治引导下,路上行驶的电动车骑乘人员大部分都自觉戴上了头盔,电动车头盔佩戴率大大增加。8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南二路的胜利石油管理局发电厂,实地探访了企业的电动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情况。
下午17时20分左右,正值企业下班高峰期,记者从胜利发电厂北门看到,陆陆续续有电动车从电厂里缓缓驶出。记者注意到,电厂员工们骑乘的电动车分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两轮车,短短20分钟期间,共有13辆电动三轮车、11辆电动两轮车经过。经过统计,骑乘电动三轮车的职工们全部佩戴了头盔或安全帽,而骑乘电动两轮车的职工有6位未佩戴任何头盔护具。20分钟之内,胜利发电厂的电动车骑乘人员头盔(或安全帽)佩戴率为75%。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电厂员工骑乘电动车时所佩戴的是生产安全帽,并非电动车头盔,而安全帽能否发挥电动车头盔的作用?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交警部门,交警告诉记者,安全帽不可以当电动车头盔使用。两者的用途是不同的,并且两种起到的作用效果也是有差别的。安全帽只能对人头部受坠落物及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起防护作用,而电动车头盔可以对电动车骑乘人员头部受外力冲击及其他因素引起的伤害起防护作用,电动车头盔帽壳部分可以保护整个头部,所以两者互不能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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