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封富璘 东营报道
12月24日,东营中院召开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自然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和金融生态建设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武向社会公开发布《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金融生态建设的十条措施》。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单位领导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服务保障金融生态建设的十条措施
一、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常态化。落实《东营市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指派专人担任诉调对接工作联络员,加强对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的业务指导,实现“诉讼+调解+裁决”一站式解决。
二、推进金融纠纷网上立案和缴退费快捷办理工作。提供便捷化司法服务,切实提升金融案件立案质效。深化“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运用,优化金融机构涉诉费用退缴程序,逐步推行远程退费,破除退费障碍,做到应退尽退、应退速退。
三、构建金融审判新格局。畅通涉银行金融案件诉讼“绿色通道”,推进金融案件立审执一体化,实现快速立案、快速保全、快速审理、快速判决、快速执行、抵押财产快速处置,全面加快企业债务风险处置进程。设立专门的金融审判机构,实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辖,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四、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普通金融案件,推行要素式审判方式进行审理,制作要素式裁判文书,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简案快审。
五、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对企业通过租赁经营、脱壳经营、隐匿和转移资产、故意欠息等方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构成犯罪的行为,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等涉金融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予以惩处。在涉金融纠纷案件审理中,重点关注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典当等金融违法行为,发现犯罪线索的,依法及时移送侦查机关。
六、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对金融债务人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规避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运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及时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进行威慑。
七、推广“公证+执行”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完善公证债权文书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公证机构的沟通合作,提高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率,引导支持银行机构通过申办强制执行公证,缩短不良贷款处置时间,降低处置成本。
八、强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依托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抓好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依法高效推进重点破产案件审理。加强对企业破产审判实务中税务、信用修复等难点堵点问题研究,着力从制度层面统一解决路径,保障企业破产程序高效有序推进。
九、加快推进个人破产试点工作。将个人破产试点工作与促进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有机结合,推动政府、法院和金融机构就个人债务清理和救济路径形成联动机制,构建起以个人债务司法清理、金融机构清理核销、个人财产监管和信用甄别修复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债务清理机制,为实现金融债权有效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十、拓展前延后伸司法服务职能。加强法治宣传,通过典型案例、法官说法、专题报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各类金融主体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发挥司法建议功能,对金融机构产品设计和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提示。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系列活动,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司法需求,共建良好金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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