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家长赋能! 东营市实验中学开展线上《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

2021-12-27 16:53: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艳秋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艳秋 东营报道

  《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的质量,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促进法内容,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12月24日,东营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6年级级部特邀请全省5A级社会组织,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育局长培训实践点,山东省泰山教育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海涛做客直播间,作了题为“如何做一名不焦虑的智慧家长”的专题讲座,实验中学2021级2500余名学生家长及学校老师参加了本次线上宣讲活动。

  泰山教育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海涛首先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意义、家庭教育概念、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方面各有侧重进行解读,让家长深刻领会家庭教育的内容、方法、原则,理清家长是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讲座过程中,王海涛结合双减政策的落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指导广大中学生家长怎样做一位不焦虑的好家长。他旁征博喻、引经据典,从“剧场效应”再到现实生活中家庭教育“大数据分析”的正反方面典型案例,给家长们详细阐述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专门立法的方式明确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明确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表明家庭教育有自己的本质与特性。王海涛说,就一个人的成长而言,家庭教育的作用是最根本的。而从影响家庭教育的因素来看,家长的知识阅历、陪伴质量、夫妻关系、自我效能以及儿童的同伴关系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家庭教育将不再是学校教育的附庸,家长不是成长教育的旁观者,通过立法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讲座结束后,不少家长在微信上开始与王海涛院长进行深度交流。

  实验中学2021级年级负责老师说,此次专家讲座,让学生家长全面了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条文,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引导家长真正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更好的发挥监护人责任,让家长在孩子的成长中不缺位,为实验中学2021届新生的家校共育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年级49班的一位学生家长表示,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要求父母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这些要求和方法正当其时,切中要害。相信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无论是社会大环境,还是家庭小环境,对我们的孩子都会越来越友好,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实现精神独立和天赋自由,都能够焕发出自身的青春活力。

  “我们都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可不清楚,我们到底该教给孩子什么。《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对广大父母一种能力的唤醒——教育不仅仅是对孩子的爱,更是尽一份法律责任。如何依法养娃、科学养娃将是一门家长必修课。”另一位家长说,“作为一名80后妈妈,相信有了法律层面的督促,我们一定能更好地与孩子一起成长,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也会更好地形成合力,共同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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