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东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永刚: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东营市特困群众急难专项救助暂行办法》

2022-11-11 21:2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文洁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薛成琳 东营报道

  11月11日上午,东营市召开社会帮扶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东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永刚围绕救助方式、救助机制方面回答记者提问。

  现场有记者提问:“2022年,东营市围绕确保困难群众‘过得去’,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救助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请介绍一下,救助方式、救助机制有哪些创新和突破?”

  东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永刚答道:针对社会救助领域群众反映较多的医疗负担沉重、临时救助标准偏低等问题,今年在东营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确保困难群众“过得去”。东营市委政研室、市民政局联合15个部门单位组成专项调研组,实地走访部分村、社区,深入了解救助现状、剖析问题根源。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困难群众“过得去”要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东营市特困群众急难专项救助暂行办法》,市、县区(开发区)慈善总会成立“救急难”专项基金。

  在每个乡镇(街道)统筹设立不少于10万元的救助备用金,对符合的紧急型事件24小时内给予2000元的生活救助;对事件产生后果仍然延续的,采取“一次审批、分批救助”的方式,人均救助额度可达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对患重特大疾病、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别给予3-12个月、3-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救助。

  启动“一事一议”程序,对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个人自负合规费用超过5万元的,县区民政部门按照自负合规费用5-10万元25%、10万元以上30%的比例实施救助,年度内同一家庭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各级设立了慈善“救急难”专项基金,目前已筹集220万元。经“一事一议”救助后,仍有困难的,转介到慈善总会,对剩余个人自负合理费用按90%比例进行救助,同一家庭救助额度累计1个年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引导商业保险和社会力量参与,经各类救助后,个人自负费用仍然较重的、生活困难的,通过探索购买商业保险、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进行救助帮扶,确保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东营市急难专项救助制度改革实施4个多月以来,救助人次从去年同期的767人次提高到1447人次,增长89%。救助金额从去年的人均2490元提高到目前的2897元,增长16.3%。整体呈现出人次、救助额度逐步提高,审批审核时效、救助综合效果逐渐向好的态势,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受助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初审编辑:李文洁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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