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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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东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东营市普惠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经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认定的依法备案的面向大众、服务规范、收费符合政府指导价、不以营利为目的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可以申请认定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该类机构依据“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评估标准(试行)”得分须达到80分以上。
自评具备该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区、市属开发区对提交书面申请的民办托育机构实施现场认定核实,经审核确认的机构名单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后,行文公布并纳入日常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普惠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每年认定1次,这类托育服务机构可申请享受新增托位建设补助、保育费补助等相关财政补贴政策。
(东营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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