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患者可先治疗后结算 东营已为患者累计垫付2800余万元

2016-05-25 10:56:00    作者:吕增霞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方案 患者 医疗机构 治疗 三级综合医院
[提要]24日,记者从东营市卫计委获悉,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山东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全面推行“先治疗、后结算”机制。作为国家医改试点城市,东营从2012年7月起,全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开始全面推行,截至2015年底,东营市为患者累计垫付资金2800余万元。

  24日,记者从东营市卫计委获悉,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山东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全面推行“先治疗、后结算”机制。作为国家医改试点城市,东营从2012年7月起,全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开始全面推行,截至2015年底,东营市为患者累计垫付资金2800余万元。

  《方案》明确提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采用“先治疗、后结算”的机制,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保障贫困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东营自2012年7月份决定全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三级综合医院、市直医疗机构选择部分科室或病种进行试点。截至到2015年底,全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为患者累计垫付资金2800余万元。

  此外,东营卫计委联合公安、民政、人社部门制定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工作流程,对医院申请的费用进行审核并及时拨付。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患者的救治,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审核工作。同时组织医疗机构在辖区内广场开展“服务百姓健康”大型义诊活动,2677余名群众接受了义诊,减免医疗费用7000余元。

  目前东营“先诊疗后结算”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列入了“脱贫攻坚战”年度重点考核内容。《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所有患病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有效、及时救治,当地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防控、计划生育等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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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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