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专家评审制度 全省17市首家

2016-09-14 09:1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建筑业企业 资质 专家库 评审专家 我市
[提要]日前,东营市住建局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成熟做法,确定在全市范围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专家评审制度,对增强资质许可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权威性,引导建筑业企业苦炼内功、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大众网东营9月14日讯 日前,东营市住建局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成熟做法,确定在全市范围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实行专家评审制度。据了解,这在全省17个设区城市中尚属首家。
  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由东营市住建局行政审批中心负责接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和工作指导,不再具体从事资质申请材料审核;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审查质量转由评审专家组全权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专家评审每月进行一次,每次评审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部分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资质申请资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审专家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建部门推荐,由县区(市属开发区)住建部门长期从事资质管理工作的人员及全市部分一级、二级建筑业企业中有多年资质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运行之初,共推荐专家32人,经过培训和考试等既定程序,21人被录取并组成资质许可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两年,选聘工作在每届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内进行,选聘程序包括报名、审查、公示和公告四个步骤。对选聘上来的专家进行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方可录取。
  下一步,东营市住建局将重点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评审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解除与有关评审专家的聘任合同,并记入行业个人信用记录:一是与行政审批相对人有关的人员接触,参加宴请,接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二是互通评审信息,并将评审意见向外透露的;三是干预其他专家的正常评审、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四是擅自与行政审批相对人联系、透露申报材料中有关事项的;五是出现严重审查错误的;六是经考核评价不满足专家要求的;七是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专家评审制度,对增强资质许可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权威性,引导建筑业企业苦炼内功、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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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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