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明确大气承载红线 或征拥堵排污费

2014-06-10 10:37:00    作者:邓琦   来源:新京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大气环境容量 资源环境承载力 征费 排污费 京津冀地区
[提要](记者邓琦)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4年重点工作》。5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第二次工作会议召开,确定了今年的工作重点等具体细则。

  新京报讯 (记者邓琦)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4年重点工作》。今年将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明确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红线。同时,研究控制机动车使用强度的经济政策。这意味着交通拥堵费和排污费等控制机动车的经济政策可能在区域内研究实施。

  拥堵费或在区域内实施

  该工作重点显示,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将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明确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红线。

  此前,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庄志东表示,该规划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视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大气环境容量等制约因素,划定生态红线,约束区域土地开发、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等客观条件相适应,提出分阶段推进的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措施,加快区域一体化大气治理工作步伐,最终实现区域空气质量全面达标。

  据了解,该规划将以“国十条”为基础。不同在于,规划着眼的时段更长,更具有长期指导性。

  此外,今年在京津冀地区将率先实施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研究控制机动车使用强度的经济政策。这意味着,交通拥堵费和排污费等政策可能在区域内研究实施。

  据了解,目前北京地区的交通拥堵费正在研究中。此前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拥堵费最快将于2015年择机实施,政策正式发布前将征求民意。

  建立区域信息共享网络

  据介绍,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共同治理重点污染源,建立协作小组工作网站,共享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排放、气象数据、治理技术成果、管理经验等信息,同时搭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

  5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第二次工作会议召开,确定了今年的工作重点等具体细则。

  在污染物方面,今年将优先共同控制重点行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实施区域内燃煤电厂、水泥厂及大型燃煤锅炉脱硝治理工程。还要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区域机动车油品质量升级,力争在2015年实现京津冀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汽、柴油。

  市环保局介绍,北京目前正在研究挥发性有机物的征费标准,预计不会低于目前的二氧化硫10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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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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