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新闻敲诈正向移动端转移

2015-07-21 09:58:00    作者:   来源:新浪汽车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汽车厂家 移动 汽车媒体 汽车新闻 汽车经销商
[提要]本月初,本人写了一篇文章,标题是《车市惨淡车企和媒体需要同舟共济》。日前,东风商用车汽车有限公司两年前主动召回的一则报道,被故意模糊掉时间,通过自媒体平台进行炒作,恶意抹黑。

  本月初,本人写了一篇文章,标题是《车市惨淡车企和媒体需要同舟共济》。前两天,见到一位汽车厂家公关总监,谈到那篇文章,她无奈地说,我们也想和媒体同舟共济,可是有些媒体不干啊!特别是一些自媒体和新闻客户端,不给钱,就变着法儿找你的茬,写黑文恶心你,败坏你的形象。

自媒体和新闻客户端恶意攻击和抹黑的现象急剧增加

  自媒体和新闻客户端恶意攻击和抹黑的现象急剧增加

  移动端黑文最近很猖獗

  最近一段时间,汽车企业被一些自媒体和新闻客户端恶意攻击和抹黑的现象急剧增加。或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故意放大问题,败坏品牌形象。或貌似公正,实则既片面又不客观。甚至还有人把几年前的旧闻拿出来恶意炒作。

  日前,东风商用车汽车有限公司两年前主动召回的一则报道,被故意模糊掉时间,通过自媒体平台进行炒作,恶意抹黑。

  对此,东风商用车公司发表声明,谴责这种行为。声明指出,很明显,有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密集转发两年前的‘旧闻’,并改编成2015年‘发生’的事件,来刻意误导社会公众。公司呼吁全社会的行业、企业及媒体,共同抵制这种不负责任的恶意行为。为维护公司权益,还公众、用户以真实的商用车资讯,东风商用车将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追究恶意炒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我问东风集团新闻处处长,黑东风商用车的是哪个自媒体?回答说很多,公司已经报案了。我又问,东风商用车公司既没有广告也没有投放,莫非是竞争对手干的?回答说,估计是的。

  风欲静而树不止。汽车领域的新闻敲诈犯罪活动,在21世纪经济报道和21世纪网被查处以后,并没有消停。主战场正在从平媒和客户端,向移动端转移。其平台主要是自媒体和新闻客户端。除了敲诈勒索,还给一些不良企业当枪使,拿黑钱去抹黑竞争对手。

  汽车媒体也要过苦日子

  由于国内车市低迷,价格大战此起彼伏,今年上半年,绝大多数汽车厂家销售额和利润,都比上年同期出现下降。而全国上万家汽车经销商则大多处于亏损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汽车厂家和经销商都要过苦日子,支出卡的很紧,广宣费用和推广费用也大幅削减。虽然最近一段时间汽车厂家投向移动端的费用增加的很快,但是面对如雨后春笋冒出来的汽车自媒体和一些新闻客户端,难免有捉襟见肘、僧多粥少的感觉。

  在《车市惨淡车企和媒体需要同舟共济》一文里我写道,汽车厂家和媒体的关系,是皮和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值此时局艰辛、车市惨淡之际,汽车媒体不应该

  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唱衰中国车市、唱衰汽车企业和品牌。而应当向消费者传递准确的信息,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国内汽车市场。

  有人说,我写10篇正面报道,厂家都不搭理我。写一篇负面报道,马上就主动联系我。一些汽车厂家,不搞它的负面就不给钱。说这种话的人把自己的位置摆错了。你的报道是给读者看的还是厂家看的?目的是什么?有一些厂家对那些恶意中伤、敲诈勒索的媒体,根本不搭理,也不给一分钱。

  在当前车市整体环境不好的情况下,汽车媒体和自媒体等移动客户端,要把自己的期望值降低一些,营收目标不要订的那么高。也要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

  新闻敲诈是一种犯罪行为

  一位汽车厂家的公关总监曾对我说,他也理解媒体有创收任务,但是要和气生财,不能搞敲诈勒索。那样的话厂家给了你钱心里也不舒服。

  由于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新闻敲诈的力度,目前一些自媒体和移动端的类似行为更加隐蔽,也更加狡猾。

  某中央新闻单位的新闻客户端,经常发表车企的负面新闻,有些是自己的编辑攒的,有些是从其他媒体上转载的。问他为什么连续发布某特定厂家的负面报道。他冠冕堂皇地说这是舆论监督,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其实不然,是由于和厂家谈合作没谈下来,没有要到钱。也有的是先用黑文当敲门砖,引起厂家的关注,然后再谈合作,这些做法,实际上就是新闻敲诈。隐藏的再深,终究会露出狐狸尾巴。

  新闻敲诈的实质是敲诈勒索罪。根据法律界权威人士的解释,如果一家媒体(包括自媒体和移动客户端)以负面报道要挟企业支付钱财,就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行为,符合刑法上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不要以为你的手段很隐蔽就不会被人抓住把柄。还是要敬畏法律,别做违法乱纪的事。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