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 08:50:00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我要评论
8月13日,备受关注的新版保险业“国十条”终于落地。新“国十条”进一步开放了险资的投资通道,并鼓励保险业出口;同时明确指出,要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本报智库、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新版“国十条”高度关注民生成最大亮点,其中减税养老、食品安全强制保险、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等内容影响每一个普通百姓的生活。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有三大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鼓励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我国老龄化社会高峰到来之际的养老支出。
今年1月1日个税递延型税收优惠已经覆盖到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部分,新“国十条”又将税收优惠政策延伸至商业养老保险部分,对于准备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个人将是直接利好。董希淼表示,减税养老,就是投保人不是每月投保每月缴税,而是领取养老金之日再缴税,这种推迟缴税税收优惠幅度较大。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月收入超过3500元部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超过1500元须按照3%所得税率缴纳。因此月收入5000元的个人每月需缴纳45元个人所得税,全年需缴纳个税540元。如果每月拿出500元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则每个月少缴纳15元个税,全年则少缴纳180元。按投资20年计算可少缴3600元个税。
“这3600元个税并不是免缴,而是在领取养老保险金之后补缴。”董希淼表示,优惠主要体现在“资金的时间成本”。按此测算,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越多,享受的税收优惠也越多,对保险业是极大的推动。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直都是以“自愿投保”的形式存在。虽然人保、太保、安联、美亚等十几家中外资保险公司开发了几十款相关险种,但食品餐饮企业基于成本考量或侥幸心理,对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积极性普遍不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不足1%,且投保的多为食品出口类企业。
此次国十条意见,将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车险领域费率市场化改革将会稳步推进。“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物流保险”“演艺责任险”等新险种也会得到国家更多的鼓励。
政府运用市场化机制,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已经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11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5个省份144个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已经覆盖城乡居民3.6亿人。保险新国十条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
董希淼表示,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更多保险服务,老百姓医疗保障标准和水平将有望提高,特别是大病医疗救治救助方面。
本报记者 俞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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