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

2015-11-19 17:27:00    作者:左丰岐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成品油 质量升级 升级任务 监管工作 国家能源
[提要]“现在,山东省内的中石化等国有炼化企业已完成车用汽油质量升级和部分柴油升级工作,部分地方炼化企业也已经完成升级。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还将东明石化等9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化企业纳入监管重点。

  明年起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国Ⅴ标准

  2015-11-18 作者:左丰岐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左丰岐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确保企业按国家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生产成品油,全面完成质量升级任务。

  据相关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现在,山东省内的中石化等国有炼化企业已完成车用汽油质量升级和部分柴油升级工作,部分地方炼化企业也已经完成升级。”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专员付海波介绍。

  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对象为省内的炼油企业,监管内容包括:相关炼油企业、特别是保供骨干企业制定及落实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情况,升级改造项目核准、建设情况等。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还将东明石化等9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化企业纳入监管重点。

   相关报道见3版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