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开查金银饰品加工行业计量欺诈行为

2013-05-29 08:25:00    作者:方舟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我市 金银饰品 制品 加工行业 法定计量单位
[提要]记者从市质监局计量所了解到,从5月23日起,我市开查金银饰品加工,防止金银加工行业的计量欺诈行为。金银制品买卖交易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定,并严格执行强制检定。

    东营大众网5月29日讯 据黄河口晚刊消息,记者从市质监局计量所了解到,从5月23日起,我市开查金银饰品加工,防止金银加工行业的计量欺诈行为。

  据了解,本次监督检查范围为在售的金银制品,金银制品加工、收购和销售的经营者。监督检查内容为金银制品标注的计量单位,加工、收购和销售金银制品时使用的计量单位和计量器具。

  金银制品经营者是从事金银制品加工的企业、作坊,从事金银制品销售和收购的经营网点、商场、商业银行、典当行等单位或个人;金银制品是指采用黄金、铂金、白银等贵金属材料制成的首饰、工艺品、金银条、金银币等商品;计量单位,是指加工金银制品时标注在制品和印制在证书、产品说明书、宣传广告上,或者销售时标注在制品标签、价格标签上,以及收购时作为结算单位的计量单位;计量器具是指在买卖金银制品交易过程中用于结算或核称制品重量时使用的秤、天平和砝码。

  金银制品的重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克或千克。销售进口的金银制品时,也必须在印制的证书、产品说明书、宣传广告,以及制品标签、价格标签上标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未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金银制品买卖交易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定,并严格执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本次金银制品加工检查自5月23日开始,至7月底结束。

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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