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1 17:57:00 作者:任晓妮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案件发生后,东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高度重视,抽调直逃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办案民警通过在事故现场的细致勘察及在附近进行走访调查时了解到, 事发路段此前曾出现轻微塌陷,5月29日凌晨1时许,两辆超载货车先后通过事发区域时造成路面塌陷。随后,办案民警调取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社会监控设施和知情者反映的情况,确定该起事故是两辆超载货车违规行驶在货车禁行区域,以每小时50迈左右速度,先后途径西四路与济南路交会处以北时造成路面塌陷。当时这两辆超载车前后相距四十至五十米,塌陷后两辆货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后停靠在路边。
6月底到7月初,东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追逃民警分赴东营多个县区及滨州、邢台、临西、石家庄等地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在围绕车辆信息进行查询中,追逃民警发现该车辆从不同角度看车辆属于不同的地区。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发现悬挂着一个红底黄字印有滨州某运输公司的牌子,从车里后方看印有‘河北EW86XX’字样的号牌,从车辆左侧车门和右侧车门看印的是淄博一家运输公司的名称。事故处理中队追逃民警发现车辆标识后,相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随后,追逃民警对在邢台、石家庄等地调查的情况进行研判后,确定利津县盖某为肇事逃逸车辆的车主。7月9日,追逃民警在利津县找到盖某将其带回交警部门进行询问。据盖某讲,该交通肇事的福田牌230重型普通货车是他从齐河以7万元左右的价格购买的。购买车辆后,雇佣王某为司机,主要从青州往东营运石头,案发当晚,是由王某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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