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5 13:53:00 作者:沐之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7月12日,记者从山东365消防服务网上了解到,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已公布了首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我市3家单位“榜上有名”。
据了解,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就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查实并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行为。为强化社会单位和从业人员遵守消防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减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减少火灾发生,山东省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山东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试行)》。
12日,记者登录山东365消防服务网(http://sd.119.gov.cn/xiaofang)看到,在“火灾隐患”的“曝光台”一项中,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已公布了首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共包含72家企业和3名个人。其中,我市一共有三家单位被“点名”:东营创鸿置业有限公司有违法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的情况,山东宜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存在违法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东营市广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则是“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据悉,对于符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认定范围的违法行为,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后,每月公开发布。初次公布期限为6个月至12个月不等。在此期间,单位或个人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违法行为后,可申请缩短公布期间,但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期将延至期限的3倍。(记者 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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