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9 14:18:00 作者:李静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7月17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主要原因是为了给女儿迁户口,商量过程中起了纠纷,男子一怒拿刀砍伤前妻。法院最终认定该男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王某和李某本是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2012年11月10日晚,王某找到李某,与他商量给女儿办理户口迁移的事,谁知道没说几句话,两人就吵了起来。李某一气之下,拿起一把水果刀将王某的头部砍伤,在撕扯过程中,李某又伤了王某的面部、左手腕、头部和颈部,经鉴定,王某左腕关节所受伤为轻伤。
事发后,王某与家人气愤不已,将李某告上了法庭。李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向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王某一万元损失。王某也表示,她与李某曾是夫妻,而李某又是女儿的亲生父亲,也希望他能悔过自新。经审理,法院最终认定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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