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与网友发生性关系 后以“被强奸”为名索赔

2013-12-05 15:18:00    作者:木紫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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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女青年聂某与一男子韩某通过网络结识,相约见面后发生了性关系。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聂某、关某、乔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七年、五年、四年。

  大众网东营12月5日讯 据黄河口晚刊消息,女青年聂某与一男子韩某通过网络结识,相约见面后发生了性关系。之后聂某却以“被强奸”为名伙同另外三人将韩某非法拘禁,导致韩某坠楼死亡。12月2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聂某等四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十年、七年、五年、四年。

  据了解,女青年聂某通过网络结识了男子韩某,两人在网上聊得很投机,相约见面后发生了性关系。之后,聂某觉得“吃了亏”,于今年4月5日伙同赵某、关某、乔某,以被韩某强奸向他索赔为由,把韩某诱骗至东营区西四路某宾馆8512房间内并将其看管起来。期间,四人带韩某外出筹钱未果,又将韩某带回房间继续轮流看管。第二天,聂某、赵某以“被强奸”、“不赔钱就报警”等话语威胁韩某,韩某趁二人不在,从宾馆8512房间窗户坠楼死亡。经法医鉴定,韩某系高空坠落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聂某以韩某将其强奸为由,伙同赵某、关某、乔某非法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拘禁期间韩某坠楼死亡,四人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因韩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精神受到强制,他的死亡与聂某等四人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聂某等四人应承担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法律后果。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聂某、关某、乔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七年、五年、四年。 (记者 木紫)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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