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羊头卖狗肉” 东营三男子因开设赌场获刑

2014-04-29 08:25:00    作者:王青青 刘楠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挂羊头卖狗肉”;东营;男子;开设;赌场;获刑
[提要]2013年5月初,被告人鲍某、苏某轩、苏某建预谋开设游戏机店,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人赌博。由鲍某出面购置了电子游戏机,并于5月19日租用东营区东城银座购物广场名为某烟酒茶的商铺,用于游戏店经营并主要负责经营管理,苏某建、苏某轩参与管理,后雇佣梅某、刘某(二人已被行政拘留)收钱、上分。

  大众网东营4月29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刘楠)2013年5月初,被告人鲍某、苏某轩、苏某建预谋开设游戏机店,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人赌博。由鲍某出面购置了电子游戏机,并于5月19日租用东营区东城银座购物广场名为某烟酒茶的商铺,用于游戏店经营并主要负责经营管理,苏某建、苏某轩参与管理,后雇佣梅某、刘某(二人已被行政拘留)收钱、上分。

  2013年5月30日15时许,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在游戏机店内将鲍某、梅某、刘某当场抓获,查获用于赌博的游戏机五组,共单机四十台,赌资23900元。同年7月10日被告人苏某轩、苏某建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鲍某、苏某轩、苏某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苏某轩、苏某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应认定自首,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鲍某、苏某轩、苏某建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对三被告人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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