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正式进入全面检查阶段

2015-03-18 13:37:00    作者: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土政策;环保部门;排查;环境违法;偷排
[提要]近日,东营市出台《东营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16日,东营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正式进入全面检查阶段,东营市各县区将按照《东营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据了解,被列入检查内容的包括排污单位排污状况、“土小企业”整治情况、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清除废除情况等八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按照新修订的《环保法》进行查处。

  大众网东营3月18日讯 近日,东营市出台《东营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16日,东营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正式进入全面检查阶段,东营市各县区将按照《东营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据了解,被列入检查内容的包括排污单位排污状况、“土小企业”整治情况、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清除废除情况等八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按照新修订的《环保法》进行查处。

  从八个方面严查环境污染问题

  按照《方案》的规定,八项重点检查内容分别是,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土小企业”排查整治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辖区内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201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据了解,企业排污情况,将重点排查各类工业园区、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并将对重点排污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进行环境守法检查。此外,由于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系列影响,环保部门也将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排查的重点将放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也就是说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也将排查废除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等“土政策”。

  污染严重的“土小企业”排查整治情况也是此次检查的重点之一,环保部门将重点排查东营市内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新六小”企业并依法予以取缔,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共同治污”原则,对行政边界地区的小化工、小炼油、小塑料、小焦化、小炉窑、小建材等“土小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依新《环保法》,严惩污染问题

  根据《方案》,对检查出的环境违法行为,各县区将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各县区政府应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将被依法从重处罚;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将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东营市和各县区还将建立完善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对所有检查的企业建立一厂一档,将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记录在案;对应查未查的、隐瞒问题的,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有条件的地方应及时更新移动执法信息。

  据了解,全面检查阶段将从今年3月16日一直持续到11月30日,在此期间,各县区需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给东营市环保局;今年12月为工作总结阶段,检查结果将统一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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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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