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男子为抢活 出狱一年多又砸坏两辆混凝土泵车

2015-03-31 08:11:00    作者:张小杰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徐某;混凝土泵车;河口区人民法院;获刑;男子
[提要]嫌外地混凝土泵车抢生意,刚出狱一年多的徐某便策划、组织手下购买砍刀、镐把,前往东营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工地,砸坏两辆混凝土泵车,恐吓车主别再来“抢活”,并将在场的两位民工打成轻伤。

  大众网东营3月31日讯 嫌外地混凝土泵车抢生意,刚出狱一年多的徐某便策划、组织手下购买砍刀、镐把,前往东营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工地,砸坏两辆混凝土泵车,恐吓车主别再来“抢活”,并将在场的两位民工打成轻伤。日前,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三年半。

  记者采访了解到,徐某曾因敲诈勒索和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2011年1月25日被假释,同年7月16日假释期满。出狱后,徐某与睿盛劳务中心签订合同,负责开拓市场生意,拿取提成。

  2012年9月23日,该劳务中心负责人电话告知徐某有外地混凝土泵车在东营港干活,让徐某赶去把外地混凝土泵车赶走。接到“上司”的电话后,徐某立即赶到现场,但见到工地上人多,遂打电话告诉手下高某、马某,让其多带些人来工地以备万全。

  高某等人从孤岛等地找了几位朋友,凑足了人数。又拿着徐某给的1500元,到河口区买了五把砍刀,到孤岛镇买了10多把镐把和20副手套。当天中午,高某、马某等人赶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大明管廊带工地。徐某将砍刀和镐把分发给手下,然后命令他们戴上手套,作为辨别自己人的标志,并称“干什么事长点脑子,注意点”。随后,命令手下进入工地。

  徐某的十几位手下手持砍刀、镐把,见一泵车挂的是“鲁MW1253”的外地车牌,遂进行驱赶。遭到拒绝后,于是进行破坏。在旁边施工的本地水泥罐车(鲁E12721号)也被袭击,车体、玻璃等多处被损毁。经鉴定,上述车辆修复费用25600元。

  当徐某手下砸完车准备离开时,施工工人将他们围住,要求说明情况。徐某手下并不理会,与工人打斗起来,将李某和王某打成轻伤。

  2013年12月16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将徐某等人抓获归案。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处徐某等人犯寻衅滋事罪。其中,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宣判后,徐某不服,以“未参与寻衅滋事,应认定其无罪为由”提出上诉。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徐某为获取垄断利益指使他人无事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徐某起组织、策划作用,系主犯。此外,徐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五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