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男子不慎划伤他人车 网上发帖寻车主“赔不是”

2015-04-08 08:23:00    作者:张立娟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车主;请罪;寻人启事;男子;划伤
[提要]“4月6日,我在黄河路百大不慎划伤车牌号为鲁E1G069的车,但因家中有事未能及时赔偿,现在寻找车主。听闻高振平想要找到车主的强烈愿望后,记者咨询了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大众网东营4月8日讯 “4月6日,我在黄河路百大不慎划伤车牌号为鲁E1G069的车,但因家中有事未能及时赔偿,现在寻找车主。”从4月7日凌晨1点到上午8点多,这样一条特殊的“寻人启事”在东营网友间迅速传播,并引来不少网友为这位诚信市民点赞。

  4月7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发布“寻人启事”的高振平。4月6日上午9点左右,高振平开车来到了黄河路百货大楼办事,但在停车时,因距离掌握不当,不小心蹭上了旁边鲁E1G069的左侧车门。高振平在原地等了一会儿,想在车主来后商量赔偿事宜。但因为当时家里有急事,大概等了五六分钟,便离开了。

  回到家办完事后,高振平仍旧挂念着这辆鲁E1G069。于是中午12点,下午两点左右,他先后两次来到黄河路百大等待这辆车的车主,但两次都没有等到。“回到家之后,我越想越对不住这个车主。”于是高振平决定想办法找到车主,便编写了这段文字在自己的社交圈子中群发,并期望有人能帮忙找到鲁E1G069车主。“没有经验,也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觉得很对不住人家,就想赶紧找到车主给他道个歉。”高振平反复表示自己心里一直想着这件事。

  听闻高振平想要找到车主的强烈愿望后,记者咨询了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因黄河路百货大楼属于我市交警直属二大队辖区,记者联系上了相关民警,转述了高振平的诉求。4月7日中午,高振平告诉记者,他已经成功联系上了车主,商量好如何赔偿,并十分感谢记者以及警方。 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鲁E1G069车主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高先生打来电话之后,我才发现车被蹭了,之前都不知道。”高振平解释来意后,刘先生先是觉得十分意外,随后便让自己的助理咨询4S店进行维修,“我还一再嘱咐助理,好好与高先生协调,这种情况很难得,也希望你们能好好报道下这位诚信先生。”

  交警支队交警建议,市民遇到此种情况又有急事离开,可以手写带有自己联系方式的字条留下,在车主看到之后可能会自行联系。如果因情况紧急忘记留字条,可以拨打122报警服务台,弄清属于哪个派出所管辖。因车主信息属个人隐私,交警在核实好具体情况之后,再协调解决。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