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商贩售卖“假大牌”仿制手表涉案金额21万元

2015-04-15 08:21:00    作者:张小杰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名牌;涉案金额;名牌手表;东营区;韩国城
[提要]明知是假冒名牌手表,张某依然去广州购进“欧米茄”等名牌仿制手表,并在西城“韩国城”内进行售卖,累计涉案金额21万元。记者了解到,张某系我市东营区的一个体经营者,在东营区西四路“韩国城”内开设一个叫“东方表行”的店面。

  大众网东营4月15日讯 明知是假冒名牌手表,张某依然去广州购进“欧米茄”等名牌仿制手表,并在西城“韩国城”内进行售卖,累计涉案金额21万元。日前,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张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

  记者了解到,张某系我市东营区的一个体经营者,在东营区西四路“韩国城”内开设一个叫“东方表行”的店面。为了赚钱,张某打起了销售仿制名牌手表的主意。从2011年至2012年,他多次前往广东省广州市一钟表市场采购仿制名牌手表,然后拿到自己经营的店内贩卖。

  2013年3月19日,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东营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东方表行”店内将正在出售假表的张某抓获,并现场查获雷达牌手表47块、欧米茄牌手表41块、浪琴牌手表41块、天梭牌手表14块,涉案金额21万多元。经鉴定,上述手表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据了解,被抓获后次日,张某被取保候审。不过,张某却不顾取保候审规定选择逃跑。东营区公安局对其进行上网通缉。2014年3月31日晚20时10分许,济南铁路公安处民警在5012次列车上将张某抓获归案。

  近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张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扣押于市公安局东营区分局的47块假冒雷达牌手表、41块假冒欧米茄牌手表、41块假冒浪琴牌手表、14块假冒天梭牌手表予以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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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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