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民微信购物没要发票 卖家不负责任难维权

2015-06-11 08:38:00    作者:李喆 王涛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微商;顾女士;点心;购物;消费者
[提要]近日,东营区新区的顾女士打算买一个女士背包,经大学同学介绍,从微信微商里买了一款1:1高仿的香奈儿包,但包背了不到20天,包的底部出现爆皮现象,卖家称这是她使用不当,概不负责。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论在实体店,还是通过电商、微商,在购物或享受服务的同时应时刻记得索取发票,这既是消费者的权利又是销售者的义务。

  大众网东营6月11日讯  近日,东营区新区的顾女士打算买一个女士背包,经大学同学介绍,从微信微商里买了一款1:1高仿的香奈儿包,但包背了不到20天,包的底部出现爆皮现象,卖家称这是她使用不当,概不负责。顾女士吃了哑巴亏。

  “微商”一般是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并通过朋友圈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但是一般不会提供发票。可是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消费者因无法提供任何凭据,只依靠朋友圈维权是很困难的。因为没有合法有效的凭据,消费者遭受的损失或损害就很难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获得补偿或者赔偿,或者维权成本过高影响到正常生活工作,而使消费者不得不放弃维权。顾女士便属于此情况。

  那么通过微商购买商品或服务,是否应该索要发票呢?

  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论在实体店,还是通过电商、微商,在购物或享受服务的同时应时刻记得索取发票,这既是消费者的权利又是销售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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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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