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9 08:40: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7月9日讯 近日,我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本月起,东营将率先在部分城乡老年群体中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凡符合条件的老人,将由政府掏腰包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最低服务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
老人居家养老政府掏钱买单
7月份,我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提出详细意见。
《意见》提到,政府将率先为部分老年人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最低服务时间为每人每月不少于12个小时。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这一政策主要是为缓解目前的老龄化危机,改善东营老年人的养老品质,落实此前市政府文件中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要求。不同县区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
其中,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人员,将由政府根据购买服务的内容,从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中雇佣。
五类老年人成首批获益者
本次出台的意见主要针对五类老年人,包括“三无”、“五保”、“失独”、“低保”、“失能”、“空巢”等老年群体,他们也是目前对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最为迫切的老年群体。
《意见》要求,申请服务的老年人需要具有东营户籍并实际居住在东营行政区域范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满70周岁、社会散居的城镇“三无”老年人;年满70周岁、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年人;年满60周岁、生活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失独老年人;年满70周岁、享受低保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年满80周岁、享受低保待遇的空巢或仅与重度残疾子女生活的老年人。
本月施行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者其赡(扶)养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东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审批表》,同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由村(居)委会统一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最终经由入户评估等流程确定是否符合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将为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提供无差别服务,这是一个基本条件。老年人提出服务需求,无论其身处城镇还是农村,服务人员都不得拒绝,也不得降低服务标准或提高服务价格。
这一意见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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