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3 09:56: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8月3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东营市物价局拟于9月上旬召开东营市中心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听证会参加人员共27 名,其中消费者 13名,经营者代表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10名。旁听人员7名。新闻媒体4家。
消费者代表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与委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并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由市物价局随机选取;经营者由胜利油田供水公司、东营市自来水公司推荐产生;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由东营市物价局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聘请产生;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旁听人、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据悉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一旦选中,不能替换;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2.遵守听证会纪律。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