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之星”成为垦利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

2015-08-10 15:2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乡村之星;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农村实用人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提要]目前,“乡村之星”引导下的“黄河口大米”、“黄河口大闸蟹”、“东方肉鸽”等农产品产业已初具规模,他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培育一批人才,兴起一方产业,搞活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良好发展态势。

  大众网东营8月10日讯 垦利县在农村实用人才培育中,不断创新机制,加快新农村建设领军人才培养,以选拔“乡村之星”活动为引导,让昔日田间地头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乡土能人,成为当前各行各业带头致富的“乡村之星”,在他们的带领下,该县“渤海粮仓”“黄河口蜜桃”“黄河口大闸蟹”等荣誉称号和农产品品牌越叫越响。
  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为了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作用,垦利县政府于2012年出台了《垦利县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决定每2年选拔一次“乡村之星”,每次10名,目的在于选拔培育乡土能人。选拔的条件是:为垦利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在农业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提待遇,给荣誉,让优秀实用人才脱颖而出。“乡村之星”是农村实用人才的最高荣誉,尤其是省级“乡村之星”,享受与首席技师、突出贡献专家同等待遇。为了鼓励更多的乡土能人参与到选拔中,垦利县在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乡村之星人”在管理期间,经年度考核合格的,每人每月享受500元的县政府津贴,并将其纳入纳入高层次人才库。“乡村之星”既有荣誉又有待遇,各镇街小有名气的“土专家”、“田把式”踊跃参与,目前已开展评选活动两届,选拔县级“乡村之星”20名,其中有3人经推荐成为省级“乡村之星”,14人经推荐成为市级“乡村之星”。他们涉及粮食、蔬菜、苗木、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各行业领域,基本囊括了垦利县最优秀的农村实用人才,成为了垦利新农村建设的领军队伍。
  重培养,强管理,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严格“乡村之星”管理办法,采用年度考核的办法,管理期为4年,每年定期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将取消荣誉和所有项的待遇。同时,通过组织他们参与人才培训工程,夯实培训载体,优化政策环境,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了一支扎根基层、致富有方、帮带有力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乡村之星”的示范引导、典型引路和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县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突破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目前,“乡村之星”引导下的“黄河口大米”、“黄河口大闸蟹”、“东方肉鸽”等农产品产业已初具规模,他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培育一批人才,兴起一方产业,搞活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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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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