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渣土车运输列入考核 将实行“末位淘汰”

2015-09-03 08:20:00    作者:刘冉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建筑垃圾;实施意见;运输管理;渣土车;运输企业
[提要]日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东营市中心城建筑垃圾运输名录企业管理考核办法》,针对目前已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企业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不达标的运输企业将取消营运资质。

  大众网东营9月3日讯 日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东营市中心城建筑垃圾运输名录企业管理考核办法》,针对目前已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企业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不达标的运输企业将取消营运资质。

  2014年11月,《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对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提出了企业化运营和准入制度,建筑垃圾运输规范化管理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根据《实施意见》,东营市积极构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即凡在中心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必须列入《东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未列入名录的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现已核准中心城建筑垃圾运输企业7家。7家企业按要求完成了密闭车辆购置、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旧车密闭改造、办理相关手续、完善公司停车场和规章制度等工作。 为规范运输企业经营行为,建立能进能出的企业准入制度,散流物体运输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建立运输企业考核机制。8月26日,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东营市中心城建筑垃圾运输名录企业管理考核办法》,针对目前已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企业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不达标的运输企业将取消营运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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