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直职工门诊慢性病鉴定通过人员开始办证

2015-11-13 08:39:00    作者:李长莲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门诊;鉴定结果;慢性病管理;人员名单;复审
[提要]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获悉,根据《东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东人社发〔2012〕6号)文件,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市直申报门诊慢性病人员进行了集中鉴定,并对2013年1月1日以前通过鉴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进行了复审。

  大众网东营11月13日讯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获悉,根据《东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东人社发〔2012〕6号)文件,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市直申报门诊慢性病人员进行了集中鉴定,并对2013年1月1日以前通过鉴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进行了复审。鉴定初审通过275人,复审通过448人,通过人员名单已于11月2日公示完毕。

  通过鉴定的参保职工(含复审人员)请于11月9日至11月30日期间持一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门诊慢性病证(复审人员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到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东城黄河路153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厅13号窗口,联系电话:8327698)办理相关手续。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者可于结果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重新鉴定,第二次鉴定结果作为本年度内最终鉴定结果。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