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6 10:15:00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近日,垦利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设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
通告说,野生动物是垦利县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居民应当树立爱护野生动物、拒绝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拒食野生动物的理念,自觉维护生态平衡。
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结合垦利县实际,设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
禁猎区为垦利县县城区和行政区域内所有的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驻地、小城镇建设区域、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湿地、林场及其边缘1公里内,在禁猎区禁止猎捕和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每年野生动物迁徙期和繁殖期为禁猎期。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汽枪、地枪、排铳、地弓、铁铗、粘网、毒药、炸药、陷阱、地窖、火攻、烟熏、掏窝、捡蛋、电网、声音吸引、利用其他动物、弹弓以及机动车辆等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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