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权属单位将面临罚款

2015-11-18 08:34:00    作者:张小杰 马高超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权属;竣工测量;通知
[提要]《通知》要求,对2015年2月28日以前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对现有管线档案进行全面梳理,编列工程档案目录,然后逐一对工程档案进行整理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若隐瞒管线建设信息,不按时报送管线信息数据,导致因地下管线信息不清发生管线挖断等类似事故的,后果由该管线权属单位负责。

  大众网东营11月18日讯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追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已竣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集中追缴,要求各管线权属单位以今年2月28日为时间点,做好移交工程档案或补测补绘等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对2015年2月28日以前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对现有管线档案进行全面梳理,编列工程档案目录,然后逐一对工程档案进行整理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对不按规定移交工程档案的管线权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照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2月28日以后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所有未开展竣工测量的地下管线工程要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抓紧进行补测补绘,已竣工测量未报送测量成果的要及时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若隐瞒管线建设信息,不按时报送管线信息数据,导致因地下管线信息不清发生管线挖断等类似事故的,后果由该管线权属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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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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