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食品包装拟规定 超市不能卖已剁好的肉馅

2015-12-03 08:21:00    作者:马高超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肉馅;超市;食品包装;肉类;国家食品药品
[提要]对于许多想包包子、饺子的市民来说,去超市购买现成的肉馅是再方便不过的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还对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生鲜食品的包装、标签标注等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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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东营12月3日讯  对于许多想包包子、饺子的市民来说,去超市购买现成的肉馅是再方便不过的了。可是也有市民对此表示担心,不知道是否新鲜、肉馅是啥肉。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超市可应消费者要求将生鲜肉类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销售,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

  金额:13.10元、包装日期:2015年12月2日、保质日期:2015年12月17日、单价、净重等信息标签被贴在市民张女士刚刚购买的肉馅包装袋上。对于张女士来说,到超市购买现成的散装肉馅是习以为常的事情,“超市卖的肉馅很多都是搞特价的,比鲜肉价格还低,很划算。”对于记者提出的是否担心现成肉馅存在细菌污染、肉质不明等问题,张女士则表示,“超市的肉馅应该没有问题,我对超市卖的东西比较放心。”

  与张女士不同的是,家住清风小区的贾女士则从来不在超市购买现成的肉馅,“虽然肉馅价格比鲜肉还低,但是谁也不知道肉是啥肉,所以我更愿意在超市买鲜肉让他们给绞成肉馅。”

  按征求意见稿,除超市可应消费者要求将生鲜肉类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销售外,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禁止使用屠宰场废弃肉类,或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肉类加工肉馅等生鲜肉品和肉制品。对生鲜食品进行包装应当符合生鲜食品在运输、贮存、陈列和销售等过程中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防止生鲜食品遭受机械损伤、腐败变质和二次污染。

  此外,《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还对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生鲜食品的包装、标签标注等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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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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