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拟收购利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65%股权

2015-12-12 10:11:00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利津黄河公路大桥;股权;黄河大桥;证券;转让价格
[提要]山东高速表示,为实现区域化管理,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潍莱公司收购利津大桥公司 65%股权。因潍莱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收购价款,公司决定向潍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1.5 亿元用于支付利津大桥公司 65%股权的收购款项。

  大众网东营12月12日讯 山东高速(600350)12月11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与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达成初步一致意见,由公司收购农投公司所持有的山东利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简称“利津大桥公司”)65%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 1.45亿元为基础,最终转让价格根据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后的评估值确定。

  山东高速表示,为实现区域化管理,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潍莱公司收购利津大桥公司 65%股权。因潍莱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收购价款,公司决定向潍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1.5 亿元用于支付利津大桥公司 65%股权的收购款项。

  据了解,利津大桥公司主要资产利津黄河大桥,位于利津县城东南国道 220 上,总投资 2.23 亿元,1999 年开工建设,2001 年建成通车,全桥长 1350 米。利津黄河大桥采用 BOT 模式运作,收费期限 28 年,自 2001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9 年 9月 25 日止;收费标准为一型客车基本费率为 10 元/车次,一型货车基本费率为1.5 元/吨车次。2014年及2015年1-8月,利津大桥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190.79万元和4236.33万元,实现净利润2531.58万元和2045.99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将导致山东高速合并报表范围扩大,新增控股子公司利津大桥公司。山东高速表示,此次收购符合公司做大做强收费公路主业发展方向,对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提高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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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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