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5 09:25:00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月5日讯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和省经信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将在两年时间内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工作。1月4日,记者从市物价管理部门了解到,东营市居民生活用电拟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根据试点方案,居民在高峰用电时段每度电比原来贵0.03元,在低谷时段每度电比原来便宜0.17元。
据了解,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推出,主要是为了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规定,在我省全面实施电力体制输配电价改革前,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工作。
根据试点方案,居民生活用电峰段为早8时至晚10时,峰段时长14个小时;谷段为晚10时至次日早8时,谷段时长10个小时。价格执行标准为,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每度电加价0.03元,谷段每度电降价0.17元。
方案要求,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适用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应坚持自愿原则,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不选择执行的居民用户仍按原方式计价;选择执行的居民用户,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
记者获悉,此次试点方案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会优先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装峰谷分时电价表,并选择户表改造率较高、峰谷量差距较大的市、县为试点单位,免费为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安装更换电能表。
1月4日,记者咨询市物价部门获悉,我市将就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调研,按照方案要求,将选择户表改造率较高、峰谷量差距较大的市、县为试点单位,制定安装更换电能表数量规模计划,并免费为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安装更换电能表,积极为居民用电实施峰谷电价创造条件。
目前东营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政策,一档电价0.5469元/千瓦时;二档电价0.5969元/千瓦时;三档电价0.8469元/千瓦时。根据试点方案,东营市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后,东营市第一档居民生活用电峰段每千瓦时价格将涨至0.5769元,谷段电价将降至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将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
“家里有冰箱、饮水机等家电全天运转,峰段一天14个小时,价格贵了三分,这就要求老百姓平常注意节约用电了。”辽河小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根据试点方案,谷段价格便宜了1毛7分钱,但是大半夜使用洗衣机的话,邻居一定会有反映,因此她将根据自己家的用电情况考虑是否加入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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