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教育系统选聘免费师范生27人 报名截至2月14日

2016-01-05 09:25:00    作者: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选聘;师范生;教育部门;教育系统;用人单位
[提要]根据免费师范生就业有关政策规定,经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东营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选聘免费师范生27人。选聘考试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其市外生源报名学生每人300元的交通、食宿补助。

 

  根据免费师范生就业有关政策规定,经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东营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选聘免费师范生27人。      选聘学校范围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的山东省生源免费师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2016年7月31日取得)。

  (三)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6年7月31日取得)。

  外省毕业生经生源地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和山东省教育厅同意后可以参加应聘,外市生源学生须经山东省教育厅同意后参加应聘。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如实填写《东营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选聘免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发送到用人单位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用人单位名称+专业+毕业院校+姓名”.网上报名截至2016年2月14日。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报名登记表》、相关学历证书(或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现场授课、答辩等形式进行,并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对拟选聘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选聘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聘资格。

  有关选聘信息将通过山东省东营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dyjy.gov.cn)以及有关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应聘工作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选聘考试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其市外生源报名学生每人300元的交通、食宿补助。

  联系人: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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