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1 08:24: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近日,有市民致电本网反应,他所居住小区不少居住将车库改造成为小超市、食杂店,甚至是餐馆。不少居民觉得这样的经营行为不仅扰民,还存在安全隐患。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我市不少有年头的小区地面车库“变身”商铺,乱象丛生。
调查:车库“变身”很普遍
近日,记者在垦利县水岸佳苑小区看到,这里有近10家车库都被改装了,改装过的车库除了卷闸门被换成了防盗门或玻璃移门外,有些还凿出了通风口,成了住房或商铺。
“车库改成的商铺面积虽小,但租金低,顾客也不少,能赚点零花钱。”一位在车库经营零售生意的店家表示,租金低是她选择在车库经营的最大原因。
“租车库做生意成本很低,一个车库每月的租金也就300多块,而租一商铺的话,一个月怎么也得一千多。”一家由车库改成的凉皮店的店主说。
记者又走访了多个住宅小区,发现车库改商铺的情况不在少数,而且许多居民都觉得这是司空见惯的事。
物业:无执法权,只能劝阻
“为了方便物业日常管理,特规定禁止车库经营。”在中心城一个新建楼盘楼宇门上,记者看到物业贴的通知。对于此类通知,一位有多年物业管理经验的崔经理表示,车库是业主买下来,他们要更改用途,物业没办法干涉。
“像这种开在小区内的由车库改建的店面,我们一般只能劝告,联合城管下发整改通知书。”崔经理表示。
记者从工商局了解到,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若要从事与餐饮相关的经营活动还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于饭店或者棋牌室等经营场所,由于车库条件不允许,不能办理营业执照。
部门:车库用途不得擅改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车库是不允许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车库只能作车库使用,对于该情况,除了靠有关部门监管外,还要靠市民自觉。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