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东营区为辖区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016-03-01 08:32:00    作者:黄海霞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
[提要]2月29日,记者从东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从2016年起,东营区政府将为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包括失独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额30000元(根据投保家庭成员总数平均分配);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6000元(投保家庭成员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额最高为6000元)。

  2月29日,记者从东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从2016年起,东营区政府将为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包括失独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该惠民项目列入了东营区2016年民生实事,惠及36000多个计划生育家庭,受益群众达10万余人。

  保险费用为每年每户30元,整个项目保险费用达110万元,全部由东营区政府买单。根据《关于开展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只有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生关系在东营区的已婚育龄妇女家庭,以及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均可自愿参保。以上家庭必须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象,以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将退出参保范围。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额30000元(根据投保家庭成员总数平均分配);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6000元(投保家庭成员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额最高为6000元)。目前,正在进行数据汇总,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遵循申请自愿原则,本周内将完成统计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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