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法院集中宣判3起打孔盗油案 被告最少被判3年

2016-04-07 15:23:00    作者:王青青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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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7日上午,东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3起打孔盗油案件,对8名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被告人集中宣判。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多或三年。

  大众网东营4月7日讯(记者 王青青) 7日上午,东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3起打孔盗油案件,对8名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被告人集中宣判。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多或三年。

  2015年6月上旬的一天,被告人寇某国事先踩点后,纠集被告人张某军、李某磊共同预谋在输油管线上打卡盗油。后寇某国准备了手摇钻、卡子、铁锨、管钳等作案工具并租赁了房屋,伙同张某军、李某磊携带作案工具来到山东省广饶县广饶盐业公司大楼北约500米处。三被告人使用铁锨、镐头轮流挖坑将在此处经过的中国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广六站南块站输油干线挖出,后由张某军、李某磊望风,寇某国使用工具在输油管线上打孔一处。三被告人连接管线至广北盐场家属区一出租房内,后由于原油泄漏,三被告人离开现场。2015年6月21日,清河采油厂巡线职工发现打卡和原油泄漏情况,在出租房院内缴获泄漏的原油6.2吨。同年8月份三人再次作案。到2015年8月26日三人因涉嫌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滨南分局刑事拘留。

  2014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桑某与郭某波(已判刑)商议从胜利油田输油管线上打孔盗窃原油,后桑某找到付某奎(在逃)等人,从东营市东营区八分场东侧、北二路南侧的东辛采油厂采油二矿辛三站原油外输管线上打孔设卡一处,并在此盗放原油。同年11月12日,东辛采油厂采油二矿巡逻队发现该盗油现场,现场查获被盗窃原油3.74吨,价值13980.5元。同年12月份,桑某与郭某波联合李某(已判刑)与魏某涛(已判刑)等人再次作案。

  2015年2月至4月,经事先预谋踩点,被告人王某、郭某帅、张某华、王某国到垦利县董集镇一五金店购买作案工具,后在胜利油田集输总厂孤岛分厂孤永东输油管线永安站南7.6公里处打卡一处,并连接管线多次盗放原油,卖至垦利县垦利街道办事处邵家村、惠鲁社区等地个体收油点销赃,得款后每人分得赃款12000元。

  经审理,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寇某国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某军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被告人李某磊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被告人桑某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余四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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