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委聘法律顾问建法律专家库 申长友颁聘书

2016-04-12 09:32:00    作者:左振平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党内法规建设 市委办公室 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风险 法律精神
[提要]4月11日上午,东营市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请5名市委法律顾问和20名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申长友指出,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东营建设的有力举措,是提高市委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保障。

  4月11日上午,东营市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请5名市委法律顾问和20名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讲话并为受聘市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市委副书记郑建军主持仪式,市委常委、秘书长张庆华宣读《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关于聘任市委法律顾问和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申长友指出,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东营建设的有力举措,是提高市委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保障。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市委科学履行职能,对于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申长友强调,各位法律专家要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尽快熟悉党委工作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市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为推进法治东营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参与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保证市委各项决策程序更加规范、过程更加民主、内容更加科学。要围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市委研究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确保每项立法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体现人民群众意愿。要围绕党内法规建设,参与市委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审查把关工作,对党纪党规的刚性约束提出意见。要围绕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想主意、谋对策,帮助市委运用法律手段防范风险、处理矛盾、维护稳定。

  申长友要求,各位法律专家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注重学习提升,用心用力工作。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不适当的决策、不遵守法律的行为敢于发表意见,提出纠正建议。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市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郑建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推动法律咨询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各位法律专家要认清所肩负的职责,为市委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市委法律顾问代表作了发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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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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