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3 08:50: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事先预谋抢劫,男子孔某负责用QQ将一女子约到宾馆,之后将不知情的女子带上汽车,期间接上另一名同伙邢某,途中抢劫手机三部,现金10元,并威胁女子向朋友借钱。日前,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邢某在逃,孔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三千元。
记者了解到,孔某与邢某是朋友关系,通过密谋,两人起了约女子外出然后抢劫钱财的念头。2015年10月2日晚,孔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一位昵称为“苗苗”的女子,一阵热聊之后,孔某取得该女子的信任。双方约好当晚外出包夜。
据介绍,女子按照约定到达了宾馆,之后孔某驾车来到,找理由将其带到了一辆遮挡了牌照的汽车上。途中,孔某编造借口,其真实意图则为去接早已在等候的同伙邢某,女子并不知情。邢某上车后,孔某一改之前的温柔面目,与邢某一起威胁恐吓女子,从其身上抢得手机三部,现金10元。二人嫌钱少,就威胁该女子打电话向朋友借钱,但遭到拒绝。
当日深夜,孔某驾车行驶至东营区黄河路与东三路路口时,遇到一巡逻警车。女子呼救并跳车,被巡逻警车上的民警救助。孔某、邢某二人见状不妙,立即驾车逃窜。
之后,公安机关展开抓捕。2015年11月2日2时30分,公安机关将孔某抓获,孔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邢某在逃。经鉴定,二人抢劫的三部手机共计价值2083元。
日前,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认为,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孔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应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孔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记者 张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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