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发布夜市安置公告 经营户可于20日-28日报名

2016-04-21 17:1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利津;夜市;报名
[提要]近日,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夜市安置的公告,公告说明夜市安置路段为利三路,经营范围为小炒、水饺,欲经营的商户可于4月20日至28日到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四楼西首执法一中队办公室报名。

  大众网东营4月21日讯 近日,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夜市安置的公告,公告说明夜市安置路段为利三路,经营范围为小炒、水饺,欲经营的商户可于4月20日至28日到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四楼西首执法一中队办公室报名。

  4月29日下午14:00,在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统一安置。据介绍,、夜市实行统一安置、统一管理,各经营户必须服从执法人员监督管理,按照指定位置进行经营,不准安放拱棚,不准随意调换经营位置。夜市经营户要爱护环境,自觉将污水、垃圾倒在指定的卫生设施内,杜绝乱泼乱倒、乱扔乱放、乱栓乱搭,保持营业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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