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大量采购销售仿制名表 男子被处罚金11万元

2016-04-22 17:2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仿制名表;罚金
[提要]22日上午,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5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其中男子张某多次到广东省广州市采购仿制名牌手表,并在其经营的“东方表行”店内出售,后被警方抓获,并查获名牌手表162块。经法院审理,处被告人张宏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大众网东营4月22日讯( 记者 王青青)22日上午,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5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其中男子张某多次到广东省广州市采购仿制名牌手表,并在其经营的“东方表行”店内出售,后被警方抓获,并查获名牌手表162块。经法院审理,处被告人张宏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2011年至2012年,被告人张宏刚多次到广东省广州市采购仿制名牌手表,并在其经营的"东方表行"店内出售。2013年3月19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东方表行"店内将正在贩卖假表的被告人张宏刚抓获,并现场查获名牌手表162块。其中,假冒"雷达"牌手表47块,假冒"欧米茄"牌手表41块,假冒"浪琴"牌手表41块,假冒"CK"牌手表19块,假冒"天梭"牌手表14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宏刚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手表而予以销售,手表的销售价及市场建议零售价合计2169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宏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扣押于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的假冒手表予以没收、销毁。

  近年来,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关知识产权领域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其中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名烟、名酒、名表的案件最为突出,危害日益严重,打击涉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力度越来越大。东营两级法院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为契机,加强了对该领域新类型犯罪问题的研究,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有效发挥了人民法院依法保障我国市场秩序稳定和有效运行的职能,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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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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