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临时停车位长期停放也是违法停车行为

2016-04-29 09:20:00    作者:张大河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停车位 临时停车 停放车辆 自行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提要]大型工程机械车辆停放在自行车道临时停车位上  4月28日,有市民向记者反应,在东城商贸城附近的曹州路与辽河路路口处,少则十几辆,多则几十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长期占用临时停车位上,占据着大半个自行车道,影响市民通行。

大货车停放在自行车道临时停车位上

大型工程机械车辆停放在自行车道临时停车位上

  4月28日,有市民向记者反应,在东城商贸城附近的曹州路与辽河路路口处,少则十几辆,多则几十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长期占用临时停车位上,占据着大半个自行车道,影响市民通行。

  据了解,为了市民到商贸城购物方便,我市有关部门在道路两边自行车道设置了临时停车位,但这些临时停车位现在被大型机械工程设备车辆和大货车长期占用着,影响道路畅通。

  居住在附近的市民赵先生介绍说:“这些工程机械设备都是商贸城商户的出租设备,为了出租方便或展示设备,停在自行车道旁的临时停车位上的,车主一般不在现场,设备上都留有联系电话。这些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在这个路口附近处的停车位上停留两年多时间了,无人管无人问,给从此路口处自行车道经过的市民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骑车接孩子放学回家的占女士说:“去年冬天,她半晚接孩子放学回家,由于天黑路滑就撞在了停车位上的卡车上,把膝盖、胳膊磕破了,还好,孩子没事。”

  交警部门介绍,在临时停车位上长时间停放车辆也是一种违法停车行为,交警可以对此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长时间停放确实对道路的畅通带来影响的,交警部门依法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市民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确保临时停车位的正常使用。(记者 张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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